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是我国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能。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从建立至今已经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、食品药品安全、国有财产保护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个基础领域逐步扩展到了英烈权益保护、安全生产、未成年人保护、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、个人信息保护、妇女权益保障等领域。
公益诉讼检察旨在强化法律监督,守护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、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、维护国有财产、个人合法权益等,全方位齐发力,以法律监督职能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那么在日常工作中,检察人员是如何履职督职的?他们的工作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,又是如何开展具体工作的?
编导/李晔
责编/杨国珍
编审/杨嘉慧
监制/张正合
总监制/马湘 杨国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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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发稿编辑:李星历)